大概用了三十秒左右睁开了眼,又用了三十秒习惯周围的光线强度。嗯,是晚上,确定是已经天黑,只不过街灯刚好在不远处,面前是一条不宽的行人路,行人路之後便是一条车水马龙的四线双程路。

        往左看去,不远处是一个公车站,有大概不到十个人在无聊地等着车,倒是没有人盯着看这边。慢慢扭过头往右看去,大概五十米的行人路之後,好像是一个什麽公园的入口。行人路上人不多,但也完全不是深夜的那种无人的感觉。又再望了望四周围的环境,马路对面是一所已经黑灯瞎火的学校,附近是有点古老的居民楼,但没找得着能够作为可以确实认出所在地的标志X建筑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这是在哪儿啊?」已经到了我不得不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间点。

        想低头思考一下,却发现了我为什麽张开腿坐着的原因。两腿之间的地上,是一滩,呃??已经几乎乾涸的W物。颜sE挺深挺纯,没发现什麽固T残渣,说明我一整晚都没怎麽吃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双脚刚好就踩在W物的范围之外,只是有些零星的溅到K腿上,已经结痂。双手竟然也是乾净的,并没有用手去擦嘴。於是赶紧m0进西装外套的口袋里,钱包、手机、钥匙,最重要的东西一样儿不少。钱包还鼓鼓囊囊的,里面的钱和信用卡什麽的也应该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这是在这个地方这样待了多久啊?」另一个同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醒了之後大概十多分钟之内,有几个行人走过,应该肯定是有人望了两眼,但没有人驻足,也没有人问。我真是太Ai这种城市里的冷漠了,越大的城市,越冷漠,越冷漠,越自由,越自由,越孤独,越孤独,越坚强,越坚强,越招人喜欢??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只不过是在深夜这个点儿,大部份的正常人都不会去招惹一个醉鬼吧。还是一个划了地盘的醉鬼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利用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,喝了口水,索X靠在了椅背上,慢慢回想一下发生了什麽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嗯,可靠的记忆能及的是,一下班,就跟同事去了欢乐时光,那是在公司附近一间经常去的酒吧餐厅,哦,名字当然不是欢乐时光,而是叫Sidekick(副手),别问我为什麽。由於地处b较偏僻,属於那种在工业区的较里面一些的位置,下班之後四周围就十室九空了。虽然也算是街边的舖子,但大概是御货区改建的吧,所以要上几阶楼梯。门面也索X就用了货仓的卷?闸,就在门外摆了个打着小灯的招牌,根本没有招徕顾客的意思。所以,下班之後的客人,一般都是我们公司的同事。最高峰的一次是酒吧里的八张桌子有五张都是同事,每张桌子都碎碎絮语,感觉好像b公司食堂还别扭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晚,我记得由头到尾就只有两张桌子有客人,当然,也都是同事。一张是我跟老胖,一张是在旁边的几个新人,碰巧有一个是我同组的。於是,喝着喝着,就坐到了一起。新人那边有三个人,两男一nV,也都是挺不见外的。老板是玩潜水的,肺话量惊人,也没什麽生意,於是拿了一瓶便宜红酒也坐了进来,老板娘悠悠闲闲地烤着章鱼肠儿、蜂蜜J中翼、薯条儿和炸鱼柳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不着边际的聊着,有开心的,有把不开心变成开心的,本能地没怎麽聊公事,始终有外人,反正风花雪月,不缺家事天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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