赖先生一上任便大刀阔斧地改革,包括但不限於薪水、手术室分配、空间分配和一些立场方面的问题。
医院内有两派,应该说,我们急诊科有两派,一派觉得穷凶恶极的罪犯不值得我们动用纯净的手去拯救他们;另一派则认为救人就是医生的本质,无论是什麽样的人都得救。
很明显我是属於後者,只要有1%的生存机率,我就拼尽全力进行抢救。
但我失败了,没成功救活他。
而舆论谴责我,说我不该救他,却又有人称赞我,说我不治好他是对的。
都是一条人命,还能分成三六九等吗?
医生救人,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吗?今天就算他杀了五十个人,我也必须救活他。
但我很常看见网路上广传的一句话。
「要是他杀的是你Ai的人呢?」
这是一个很难的道德问题,如果我的身分是医生,我必须救活他并交由法律来制裁他;如果我的身分是顾行烨,我会见Si不救,身而为人,我必须自私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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